> 關於退貨、換貨
Q:

如何退貨?

A:
‧ 退貨商品請在到貨七日內寄回,超過鑑賞期七日後恕不接受退貨。
符合特殊活動之訂單退貨,請依照購買時活動網頁上相關退貨說明辦理。
信用卡付款:請您將統一發票正本、出貨明細單、退貨商品妥善包裝後以貨到付款,對方付費的方式寄到下面退貨地址。
ATM/7-11統一超商付款:請您將統一發票正本、出貨明細單、退貨商品,及您指定退款的「帳戶存摺影本」妥善包裝後,以貨到付款,對方付費的方式寄到下面退貨地址。(您不需要申請任何的退貨帳號。)
退貨收件地址:
郵遞區號328 桃園縣觀音鄉忠愛路二段375號 捷盟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無印良品倉收
電話:(03)282-0966分機811
請保持商品的原始狀態(無異味髒污、磨損毀壞、加工改造等)與原始包裝(內外包裝、封膜、封口、隨貨文件、贈品等),個人或消耗性商品請勿拆封試用(化妝品、保養品、襪子內衣等貼身衣物、馬桶套、毛巾、浴巾、沐浴用具、手巾、頭巾、拖鞋、寢織用品、彩妝刷具、食品等),智慧財產權商品請勿拆封(CD等)
‧若無法遵守上述原則,造成商品無法再販售處理時,視情況需與您酌收相關處理費用,還請見諒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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